修水县洋湖港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水县洋湖港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为修水县洋湖港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修水县境内。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5132.46万元,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44254063.4元,监理费5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整治总长24.64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疏浚6.97km,护岸24.99km,拆除重建堰坝1座,新建(改建)排水涵管15座,新建岸顶防汛巡查道路1.51km。本次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详见附表《招标情况表》。
2.3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
监理计划工期:同步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1 个施工监理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8)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9)投标人在开标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因弄虚作假、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受到任何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资格。
(10)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不准其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执业,如若查实有此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7)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及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及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06月3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或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及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资质条件不符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为有在建项目或资格证书不符等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类似水利监理业绩(具体详见评标办法)。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7.8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水县洋湖港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修水县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51792894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九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89702652156
监督部门: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7928562412
《招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修水县洋湖港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施工标 | 修水县境内 | 44254063.4 |
2 | 修水县洋湖港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施工监理标 | 修水县境内 | 5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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